綠能發展爭議 候選人難迴避
關於核能政策,賴清德與其他總統候選人兩位殊異,除延續2025年非核家園目標之外,主張將緊急備用核電;侯友宜與柯文哲則分別主張2030年核電佔比12%與10%,並且宣稱核一至三廠延役、核四廠重啟。
以上都在核能安全運轉、廢料可以處理的前提下進行,不然核電延役、重啟或備用都是假議題。(延伸閱讀:跨黨派立委視導團赴杜拜與會!首日直奔COP28綠區,環境部長薛富盛談能源「結論」)
至於再生能源政策,三組候選人2030年再生能源發展目標,皆落在27%至30%之譜,其實各黨目標差異不大,也意味無論哪組候選人當選、或哪個政黨執政,將面臨能源轉型來自政治、社會、經濟的挑戰,也難以迴避能源、環境、社會之間交互影響與彼此調和的問題。
MSCI研究發現,在擴大風能和太陽能產能上每花費一美元,就需要 80 美分的額外投資用於支援技術。按此推算,到 2030 年,僅用於擴展電池儲能的投資就接近一兆美元,是輸電系統和配電基礎設施的四倍多。
資料來源:MSCI提供
核廢處理問題 法律基礎建設
非核家園目標明確制訂於環境基本法,2025目標年曾規定於電業法當中,但是經過全國性公民投票、立法院廢止目標年規定,然而依據核電廠除役相關規範,核三廠近年將陸續除役,2025年臺灣達到非核(電)家園的目標,即將成為東亞發展型國家第一個非核(電)國家,可望與中國、日本、南韓等國家的核能政策不同,後兩國也是三倍核能宣言的支持國。
然而,核廢立法工程仍待同志努力,能源發展需要搭配法律基礎建設、社會溝通過程,以面對核廢料最終處置、最終選址的問題,三組候選人難以迴避核廢處理的政策評估、規劃與執行問題。
東亞核廢排放 臺灣以鄰為壑
每種能源發展都有其科技風險,須各界評估風險並且公開資訊,以便政治、經濟、社會等部門共同面對與因應風險。例如核能發電或太陽光電,都存在原料開採的工安風險、環境風險,核能發電與太陽光電雖然營運中是低碳發電,但是核能發電相較太陽光電生命週期長,其中核能半衰期長、廢棄物處置時間長,容易被政客延後廢棄物處理之費用攤提,對於後代子孫存在世代正義的問題。
另外,同年11月中國、日本、南韓環境部長共商核廢水排放問題,臺灣礙於國際地位無法參與協商,孤單地面對核廢水威脅漁業安全。尤其日本與南韓支持三倍核能宣言,臺灣核能風險提升、各界不能不慎。
專欄作者|林木興介紹
彰化半線人,任職中研院環變中心、台大風險中心,曾任工程師、政府法務、水權審查員,持續推廣氣候韌性、永續能源、化學安全、ESG法制。